武汉办理三证合一提供资料是指企业在武汉注册公司或办理三证合一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注册过程中所需提供的相关核名及注册资料。

一、武汉办理三证合一特点

以往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要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再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执照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后,将登记信息录入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网互联,实现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信息共享。

在原设立、变更登记表格基础上,新增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生产经营地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和“联络员信息”项,在注销登记材料上,新增了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

二、武汉办理三证合一提供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执行董事(董事长和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其他资料。

三、武汉办理三证合一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800元+政府费用,特殊行业按难易程度收取费用。

在办理之前全额60%,在办理完毕后付40%,欢迎用现金、转帐、电汇、支票或本票支付到企服快车指定的香港银行帐户或中国的银行帐户

四、武汉办理三证合一注意事项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并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过渡期内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