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资质:

属于服务业、特定行业及国家限制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者需要符合规定资质。

二、申报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3、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设立从事生产的分厂须提供);

4、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涉及设立从事生产的分厂须提供);

5、验资报告(复印件);

6、企业分支机构在注册登记地址用房租地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房产权证明(复印件);

7、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9、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