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注销本市分支机构呢?

1纳税人为本市总机构

2纳税人存在本市分支机构

3分支机构纳税人无税种核定信息(印花税除外),且待注销的本市分支机构已纳入三证合一的改革(即具有18为彤逸社会信用代码)

4分支机构纳税人无未办结事项,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符合条件以后应该如何操作来完成相关注销呢?

首先您需要登录到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的界面下找到综合信息报告;在综合信息报告下找到状态信息报告;在状态信息报告下找到注销登记(本事分支机构适用)表格,并且点击进去然后填写相关的信息,所以标注*的项目必须如实且准确填写。

需要填写的信息如下,选择需要注销的分支机构识别码,经办人注销原因(分支机构名称将根据自己选择的税号自动带出)。

若经办人没有选项的,请进入网厅办税人员中维护。

“注销的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信用代码”仅可选择18位的统一信用代码的分支机构,被自动过滤掉,无法在网厅选择注销.注销原因以及附送资料为选填项目。

附送资料板块可以点击右下的增行或者删行来添加或删除记录;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完本次已填写的内容。

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

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的内容可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然后点击CA证书验证完成即可等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