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董事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商业保理人。
一、武汉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董事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武汉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董事资料
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董事会签字文件。
三、武汉商业保理内资公司注册需要资料
1、投资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两份、
2、投资方验资报告一份、章程复印件一份;
3、投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资方最近两年盈利,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以上,提供审计报告一份;
5、武汉新设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6、武汉新设法定代表人、监事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2份;
7、2-3名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性有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8、武汉新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企划书或可行性报告;
9、需要投资方签字和武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
四、武汉商业保理外资公司注册资料
(1)投资方需要资料需要提供:
1、投资各方银行资信证明1份;
2、境外投资方公证认证原件2份;
3、投资方各方最近两年盈利,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以上,提供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一份;
(2)新设武汉公司需要资料需要提供:
1、提供新设公司中文名称;
2、新设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4、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中方和境外香港公司股份比例(境外公司占股不低于25%);
6、2名-3名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性有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7、武汉新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企划书或可行性报告;
8、需要投资方签字和武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