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办理三证合一主要特性

1、唯一性

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

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

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

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2、兼容性

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

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3、稳定性

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4、全覆盖

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二、武汉办理三证合一时间

一般3-5个工作日

三、武汉办理三证合一特点

以往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要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再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执照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后,将登记信息录入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网互联,实现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信息共享。

在原设立、变更登记表格基础上,新增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生产经营地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和“联络员信息”项,在注销登记材料上,新增了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

四、武汉办理三证合一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执行董事(董事长和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注册公司的其他资料。